占用消防通道并不直接由公安机关管辖,而是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因此,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通常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会进行劝阻或通知车主驶离。如果车主未在规定时间驶离,消防救援机构会填写相关记录单,并在车辆上粘贴提示单。后续,如果车辆仍未驶离,可能会由相关部门联系清障车辆进行清拖,并产生相应的拖车、停车等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此外,虽然公安机关不直接管辖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但公安交管部门在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的情况下,也会配合进行相关工作,如协助清理消防通道上的违法停放车辆等。
综上所述,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主要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处理,而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会配合进行相关工作。如果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建议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相关部门举报,以确保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