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方的户口是不可以补办结婚证的。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双方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未获取纸质档案,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那么经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异地调取档案服务。
若双方当事人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现在身份或居住地发生变化,补领结婚证的具体办理机关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若一方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但若双方身份都发生变化,如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则需要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关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
总的来说,补办结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并遵循一定的办理流程和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