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能办离婚手续,但具体能否办理还需根据双方的户籍地和所在地是否属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来确定。
目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已经扩大到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在内的21个省区市。这些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如果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属于这些试点地区,或者双方在试点地区有有效的居住证,那么就可以在这些地区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试点地区办理离婚手续,也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的居住证)等,并且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如果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籍地不属于试点地区,且没有在试点地区的有效居住证,那么可能需要回到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不过,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进,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地区加入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行列中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总的来说,外省能否办理离婚手续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户籍地、所在地是否属于试点地区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条件等。建议在具体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