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医保报销过的部分是否支持索赔”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原则和实际操作的问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原则
医保报销与侵权责任分属不同法律范畴:
- 医保报销属于社会保险合同范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为受害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 人身损害赔偿则属于侵权法律范畴,当受害人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损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医保报销不减免侵权责任:
- 社会保险制度是对受害人的一种基本社会保障,它并没有分散侵权人侵权责任的功能。
- 如果将受害人已由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从侵权人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会显著降低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侵权行为的一种纵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该法第三十条,存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不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
- 如果当事人经医保报销后再次主张损害赔偿,其实已经丧失请求权基础,且可能构成诈骗罪。
二、实际操作
已报销医疗费用的处理:
- 如果受害人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由医保报销,受害人仍然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全部医疗费用的赔偿。
-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应主动向社保机构退回已报销的医疗费,并在退回医疗费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误用医保报销的处理:
- 如果受害人误用了医保报销,应尽快主动向社保机构退回已报销的医疗费。
- 如果拒不退还,社保机构有权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行使其追偿权。
三、结论
综上所述,医保报销过的部分仍然支持索赔。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享受医保报销的同时,应如实向医疗机构反映受伤原因,避免因隐瞒情况而构成诈骗罪。如果已误用医保报销,应尽快主动退回已报销的医疗费,并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