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籍后不能继续使用原来的中国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且必须在注销其中国户籍后方可办理外国人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业务。这意味着,一旦加入外籍,原有的中国身份证将不再有效,也不能继续使用。
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加入外籍后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某些活动或办理相关手续,可能需要提供由申请人国籍国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以证明申请人的中文名与外籍护照名字为同一人。这种证明文件通常被称为“同一人声明”。
综上所述,加入外籍后,原有的中国身份证不能继续使用,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证明身份的一致性和合法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