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这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打工人”来说,这是最常见的收入形式,且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即月入5000元以下(包括5000元)无需缴税,超过部分才需缴纳。同时,年度收入六万元以内(含六万元)也无需缴税。
劳务报酬所得:这通常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或兼职者,他们与雇主之间并非雇佣关系,而是签订劳务合同。此类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这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如果你是作家、编剧或其他创作者,通过出版或发表作品获得的收入,就需要缴纳这部分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例如,如果你拥有某项专利或商标,并许可他人使用,那么从这种使用权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就需要缴税。
经营所得:这是指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是指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这包括个人出租不动产(如房屋)、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这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这包括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居民个人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同时,个人所得税并非全额征税,有部分金额可在税前扣除,如“五险一金”、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