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止可以出裁定书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行政纠纷

执行中止是可以出裁定书的。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这就是所说的中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止执行是需要法院裁定的。法院会作出裁定书,明确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例如,裁定书会写明:“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号……(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因此,当中止执行的情况发生时,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