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不可以先去注销以后再报废。正确的流程是先将车辆交售给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然后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具体来说,当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自愿报废时,车主应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这些企业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之后,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向登记地车管所提交注销申请,车管所审查无误后,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完成注销登记。
如果车主选择异地报废,也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然后由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报废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注销。
总之,报废车的处理流程是先将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然后再进行注销登记,而不是先去注销再报废。这样的流程设计是为了确保报废车辆得到合规处理,防止报废车辆继续上路行驶或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