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并不是每次执行都会扣除,而是一次性收取的。其收取标准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
- 无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情况:每件需交纳50元至500元。
- 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情况: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执行费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直接扣除,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
综上所述,执行费的收取标准明确且一次性,不会因执行次数而重复收取。如有任何关于执行费的具体问题或疑虑,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