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打电话给家人。具体来看: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所有在押的人犯不允许和外界保持通话,必须经由相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和其近亲属进行通信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想要和其近亲属通信或会见的,必须经过办案机关的同意。
通话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同时,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特殊情况: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在看守所代为执行期间,他们可以在规定的通讯、会见日与家人进行电话联系。另外,在紧急事务或特定情况下,如家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也有可能经过办案机关和看守所的批准后,被允许打电话联系家人。
综上所述,被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并非完全不能打电话给家人,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看守所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