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如果申请人身在外地或有特殊情况,可以选择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可信赖的人进行代办。
代办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代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办理的会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会向申请人或代办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情况复杂,可能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此时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总的来说,“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但无论是本人办理还是代办,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