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户口不在村里面的人他的宅基地怎么个说法”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原村民,他们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并且经过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这意味着,即使户口不在村里,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然存在且产权清晰,原村民就有权继续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如果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占用农村宅基地,也可以按规定进行登记发证。这一政策确保了城镇户籍的子女能够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继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而附带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单独对宅基地的继承。
此外,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到不能利用的程度,那么应当退出其宅基地。这意味着,如果房屋已经无法居住或修缮,原村民或继承人需要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
同时,政策也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是不得登记发证的。这是为了保护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非法占用和滥用。
总的来说,户口不在村里的人对于其在农村的宅基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使用权和继承权。如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他们可以继续保留或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存在违法或不合规的情况,则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权益。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