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过期并不一定要去原签发地办理。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过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换发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这一规定意味着,您并不必须回到护照的原签发地进行换发,而是可以在您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在申请换发护照时,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
另外,如果您是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那么您应该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换发护照的工本费通常为200元,加上换发加注费用20元,总计220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机构会签发新的护照。对于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签发时间可能会延长至30日。
总的来说,护照过期后的换发并不复杂,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并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