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旁系血亲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结婚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拟制血亲。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这包括由于收养、再婚等法律或社会行为而形成的类似于血亲的关系。拟制血亲可以分为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两类,其中拟制旁系血亲如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等。
对于拟制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是禁止结婚的。这是因为拟制直系血亲在法律上等同于自然直系血亲,存在类似的抚养、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和伦理秩序。
然而,对于拟制旁系血亲,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他们结婚。如果拟制旁系血亲之间不存在三代以内自然血亲关系,在解除拟制关系后,且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如年龄、自愿、无配偶、非近亲等),他们理论上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他们结婚可能会面临一些社会观念和家庭方面的障碍。
此外,如果拟制血亲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解除等法定原因而消灭,且不存在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形,双方结婚在法律上一般不再受到拟制血亲关系的限制。
总的来说,拟制旁系血亲在解除拟制关系且不存在其他禁止结婚情形时,理论上可以结婚。但考虑到社会观念和家庭伦理的影响,以及法律环境的复杂性,建议在面临这类问题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专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