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销户所需的材料因销户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不同销户情形整理的所需材料清单:
一、死亡注销登记
- 申报人书面申请;
-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 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翻译件(如适用);
-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已执行死刑通知书等)。
二、重复户口注销登记
- 本人或近亲属书面申请(说明原因);
- 违规违法登记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办理过);
- 重复户口户籍证明材料及产生的依据;
- 社区(驻村)民警与本人或近亲属谈话笔录(如适用);
- 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核实报告;
- 告知或公示情况证明材料。
三、定居港、澳、台及国(境)外注销户口登记
定居港、澳、台注销户口登记
- 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
定居国(境)外注销户口登记
- 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住在国(地区)出具的足资证明其定居该国的有关证件、证明及翻译件。
四、取得外国国籍及退出中国国籍注销户口登记
取得外国国籍注销户口登记
- 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及翻译件。
退出中国国籍注销户口登记
- 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五、应征入伍注销户口登记(特定情况下)
- 应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应征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
- 如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注销户口,还需附派出所将办理情况通知本人或亲属的说明。
六、其他情形注销户口登记(如前后不同《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户关系注销户口)
- 申请人书面申请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办理过);
-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说明错误原因,并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户口销户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