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有社保的农村义务兵是否可以享受60岁以上的兵龄补助,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来具体解答。
首先,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对于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3)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同时,政策中也明确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即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然后,关于您提到的“有社保”这一点,我们需要特别注意政策中的一个排除条款,即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这里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通常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部分。因此,如果一名农村义务兵在退役后已经享受了社保的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就不符合领取老年生活补助的条件。
综上所述,有社保的农村义务兵在60岁以上时,如果他已经享受了社保的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就不能享受兵龄补助。如果他未享受社保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那么他是有资格申请领取老年生活补助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