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组成和计算依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资总额的详细组成
工资总额主要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 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见习工资等。
- 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等。
- 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 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物价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等。
- 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因病、工伤、产假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在理解工资总额组成的同时,也需注意以下项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 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等各类奖励;
-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用;
-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出;
- 劳动保护支出;
- 稿费、讲课费等专门工作报酬;
- 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等;
- 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补偿费用;
-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 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正确理解和计算工资总额,对于保障职工权益、规范企业薪酬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如有任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或计算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