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72条怎么规定的-尉忠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实际上包含了两方面的重要内容,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将分别为您详细阐述:

一、关于非机动车驾驶的规定

首先,是关于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具体包括:

  1. 年龄要求:

    •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 驾驶行为:

    • 不得醉酒驾驶。
    •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二、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规定

另一方面,第七十二条也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进行的处理流程,包括:

  1. 应急处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2. 证据收集:

    •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 专业检验:

    •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这一部分的规定确保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收集必要的证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检验,以准确判断事故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既规定了非机动车驾驶者应当遵守的交通规则,也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职责和流程。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