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车4小时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该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且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疲劳驾驶,确保驾驶人的精神状态良好,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长时间连续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出现疲劳症状,如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这些症状会显著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法律强制要求驾驶人在连续驾驶4小时后,必须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以恢复精神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这一法规,合理规划行程,确保在连续驾驶四个小时后能够找到合适的地方停车休息。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能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