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的“全保”并不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概念,而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的是车主为车辆投保了多个险种,以期望获得相对全面的保障。全保车险一般包含交强险和一系列商业车险。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它的主要保障内容是,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自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提高至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商业车险则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类。主险主要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负责赔偿因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以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等附加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用于赔偿因交通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且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车上人员责任险则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上人员(包括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伤害。
附加险则提供了更多样化的保障选择,如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等,这些险种可以根据车主的具体需求和车辆实际情况来选择投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全保”套餐可能因保险公司、地区及车主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清楚各项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情况,并根据自身需求和车辆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主险和附加险的组合,以达到充分的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