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申请人必须为非深圳户籍。
社保要求:
- 申请人需满足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的条件。如果在申请时社保停止缴费不满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受理销户提取申请。
- 如果在申请销户提取后至公积金结算期间,申请人又有缴纳社保的记录,那么销户申请将自动撤销。
公积金账户状态:
- 如果申请人在深圳有缴存社保,那么自申请提取之月起,社保需停止缴费满3个月,公积金中心才会受理该提取申请,并且本息余额会在3个月内自动到账。
- 如果申请人在深圳未缴存社保,那么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需要封存满6个月,本息余额才会自动到账。
异地转入资金的要求:
- 如果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有从异地转入的资金,那么除了满足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的规则外,还需要满足自异地转入资金入账起达6个月的条件,公积金中心才会受理该提取申请。
提取方式:
- 非深户职工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渠道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
- 成功销户后,提取资金将转至申请人关联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
在申请销户提取时,请确保您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不要在资金到账前注销该账户,以免影响资金的正常到账。同时,也请留意公积金中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以确保您的提取申请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