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部门不给员工开底薪是不合法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底薪作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部分,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支付底薪,将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付的底薪,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中也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劳动者在面临用人单位不支付底薪的情况时,应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