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的交纳时间是在执行案件立案且执行程序启动后。具体来讲,当您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且案件被正式立案后,执行程序即开始启动,此时便需要交纳执行费用。
执行费用是按照执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计算的。例如,如果执行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那么每件需要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以此类推。
执行费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被执行人未交纳执行费,法院在执行到位的财产中会优先扣除执行费,除非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因执行标的物的处理或分配等导致执行费用有所增减,法院会作出裁定并通知当事人,以确保执行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法院执行费的交纳是在执行程序启动后进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并在执行到位的财产中优先扣除。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并约束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院执行费的交纳时间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