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多少条-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刑事辩护

滥用职权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百九十七条。以下是该法条的具体内容及解读: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法条解读

  1. 犯罪主体: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那些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犯罪行为:滥用职权罪包括两种行为,一是滥用职权,即超越职权范围或违反规定行使职权;二是玩忽职守,即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3. 犯罪结果:滥用职权罪必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

  4. 刑罚规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滥用职权罪的刑罚分为两个档次。对于一般情节的滥用职权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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