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抢救病例封存法律依据是什么-康怡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医疗纠纷

正在抢救病例封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具体规定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等医疗损害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也可以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对病历原件进行封存,并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的情况下启封。若患者已经死亡或没有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在发生医疗事故等医疗损害争议时,相关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程序,以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医疗事故鉴定、赔偿等程序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在抢救过程中,若涉及医疗事故等争议,同样应遵循这一规定进行病例的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