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车辆违章扣六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超载行为: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
-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
超速行为:
- 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不按规定运输: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
-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违反交通信号:
驾驶证问题:
事故后逃逸: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其他特定违法行为: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或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