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后怎么撤销-滕德强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婚姻家庭

如果您在申请离婚后决定撤销这个申请,您可以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操作。以下是详细的撤销流程:

一、主动撤销

  1. 时间要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您有权撤销离婚申请。

  2. 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遗失,需要书面说明情况)。
  3. 办理流程:

    •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 向工作人员表明您希望撤销离婚登记的意愿;
    • 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将为您办理撤销手续。

二、超期撤销

如果您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包括法定休假日)没有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您的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回。

注意事项:

  • 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是您的合法权益,但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 如果您在撤销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 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后,如果您再次考虑离婚,需要重新按照法定程序申请。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