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实行认缴制是从2013年开始的。这一年,《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国家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实缴登记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制约创业创新、注册资金闲置、虚假出资验资等突出问题,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提高了股东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了资本登记交易成本。
此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在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夯实经济发展微观基础、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我国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1303万户增长至后来的数千万户,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小微企业,这充分显示了认缴制对创业和创新的促进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认缴制放宽了出资要求,但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新法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并对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进行了规范,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总的来说,公司登记实行认缴制是从2013年开始的,并在后续的法律修订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