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请的律师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明确排除了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这是因为这些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无法保证见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虽然具备法律知识和见证能力,但如果律师是由继承人聘请的,那么律师与继承人之间就存在了明确的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可能会引发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质疑,影响遗嘱的效力和执行。
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继承人聘请的律师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如果遗嘱人需要律师的协助来订立遗嘱,可以选择由遗嘱人自己聘请的、与所有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均无利害关系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咨询和见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