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所出入。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鼓励按计划生育,而未婚生子显然并不在这个计划之内,因此,它被视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虽然未婚先孕的女性同样享有休产假的法定权益,但是在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上,她们并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例如,未婚先孕的女性在产假期间可能无法享受到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等福利待遇。
此外,对于未婚生子的职工,其所在单位还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这包括但不限于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需要自理,产假期间会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在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还会取消一次调级的机会。
总的来说,未婚生子在我国是被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因此,在享受相关待遇和权益上,未婚先孕的女性会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有所不同。这也提醒我们,在生育问题上,最好还是能够按照计划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