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肖响华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计核办法》)是海关总署为加强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保障计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计核办法》于2024年11月26日发布,并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计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计核的定义与原则

  1. 定义:《计核办法》所称的计核,是指海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进行核定的行为。这明确了计核工作是海关的法定职责,其权威性和专业性均来自法律授权。

  2. 原则:海关计核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计核工作应依法依规,尊重事实,符合法定程序,同时确保计核方法的适用符合关税征管规范和税款计征规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计核的范围与方法

  1. 范围:《计核办法》适用于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走私毒品、武器、弹药等不以偷逃税额作为定罪量刑及认定走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标准的货物、物品,不适用本办法。

  2. 方法:

    • 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若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则依次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估价方法确定。
    • 对于擅自销售减免税货物涉嫌走私的,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并按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
    • 涉嫌通过运输、携带和寄递等方式走私的货物、物品,其计税价格也有相应的确定方法。

三、税则号列、税率与汇率的适用

  1. 涉嫌走私的货物,应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则号列,并确定所适用的税率。
  2. 涉嫌走私的物品,则按照进境物品的相关规定确定分类编号和适用税率。
  3. 在计核偷逃税款时,应适用走私行为发生之日的税则、税率、计征汇率等,若走私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则以发现该行为之日为准。

四、其他重要规定

  1. 计核人员的回避制度:若计核人员与计核案件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计核公正性的关系,应当回避。
  2. 计核结论的效力:海关出具的计核结论,经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作为办理走私案件的依据和定罪量刑的证据,也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 原产地的确定:对涉嫌走私货物的原产地,涉及非优惠性贸易措施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涉及优惠性贸易措施的,则按照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项下的原产地管理等规定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计核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提高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打击走私、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