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的冷静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计算如下:
一、离婚冷静期的申请与受理
申请:夫妻双方需要持有效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双方签名按指纹。
受理: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交给双方当事人留存,作为后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凭证。
二、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时间长度:冷静期为期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冷静期结束时间:如果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冷静期将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
撤回申请: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最后一天,登记机关可受理撤回申请,但不可办理离婚登记。
三、审查登记期
时间长度:冷静期届满后,进入审查登记期,同样为期30天。
期间计算:审查登记期自冷静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如果期间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同样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
申请离婚证:在审查登记期内,夫妻双方需要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及双方单人二寸红底照片两张,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登记与发证:如果夫妻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并且符合相关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一个月的冷静期是离婚登记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的时间考虑和冷静思考,以避免冲动离婚。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撤回申请,也可以在冷静期届满后继续申请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