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孩子是可以上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我国全面解决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问题,切实保障了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的权利。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等八类无户口人员,都明确了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黑户孩子,如果他们是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是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然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再凭此证明办理户口登记。
此外,对于其他类型的无户口人员,如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等,也都有相应的政策来解决他们的户口问题。
总的来说,政府已经为各类无户口人员提供了多种路径来登记户口,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务。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他们将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